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公告
根據《山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魯人社規〔2021〕1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公告》等職稱評審有關規定,現就2024年度我市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時間安排
各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原則上應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評審,12月底前完成備案。高級審計師、高級統計師的職稱申報評審時間,由相關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待國家公布考試成績和分數線后確定。如遇特殊情況,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確需延期評審的,應在2024年11月15日前向核準備案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送書面申請。
二、申報范圍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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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在我市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確定了人員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均可按規定的標準條件申報評審相應的職稱。
2.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參加我市職稱申報評審須符合相應職稱系列(專業)的標準條件,可以不受原職稱資格限制。
3.外市專業技術人才委托我市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的,須由委托單位所在地市級職稱綜合管理部門向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委托函。中央駐聊單位和外省、市國有駐聊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才,如需在我市申報評審職稱的,須由其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開具委托函,相關程序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簡化中央駐魯單位高級職稱委托評審手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163號)規定執行。
4.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參加職稱申報評審。
5.實行按崗評審的事業單位,根據核準的專業技術崗位數量、等級結構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空缺需求,組織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推薦工作。
6.實行評聘分開的事業單位,應按照崗位管理要求和空缺崗位數量推薦評審人員,目前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人數超過核準相應崗位數15%的事業單位,不再推薦申報。
(二)申報評審條件
1.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和《山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魯人社規〔2021〕1號),以及我省、市現行的職稱評價標準條件執行。相關政策文件和標準條件可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1ogin/1ogin.html)查詢。
2.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以分別按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評審相應專業職稱。
3.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層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東西協作援派人才、取得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人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工程技術人才、事業單位創新創業科研人員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相關政策規定執行。部分職稱評審相關政策見附件1。
4.對中、初級職稱實行國家統一考試的經濟、會計、統計、審計、衛生技術、船舶、翻譯、出版8個職稱系列和我省統一“以考代評”的檔案、快遞工程、大數據工程、衛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網絡安全工程、飼料獸藥工程等8個職稱系列(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即取得相應層級職稱,不再進行相應層級職稱評審或認定。對國家或我省高級職稱統一實行“考評結合”的會計、統計、審計、經濟、檔案、快遞工程、大數據工程、衛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9個系列(專業),專業技術人才須參加國家或我省統一組織的相關考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并在有效期內方可申報評審高級職稱。
5.按照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要求,經組織選派脫崗參加重大活動、重要任務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由黨委、政府相關部門認可或出具證明后,其年度內累計派駐天數超過3個月的或連續兩年內超過5個月的,可視同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經歷,選派期間專業工作量按照在崗工作水平的2倍統計,現職稱聘期內可以累計計算。
6.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須完成要求的繼續教育學時。“服務平臺”將自動從“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服務平臺”提取近5年的繼續教育數據。
7.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可按照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聊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落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政策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
8.高級會計師繼續開展社會化評審,遵循“個人自主申報、業內公正評價、單位擇優使用、政府指導監督”的社會化職稱評價機制,評價結果僅作為會計人員學術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的主要標志,不與崗位和待遇掛鉤。
9.參加工業互聯網、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技術、物聯網和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碳纖維復合材料等特色專業職稱評審的,實行“個人自主申報、業內公正評價、單位擇優使用、政府指導監督”的社會化職稱評價模式,由市人社局聯合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匯總呈報至相應的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評審結果省內通用。
10.對于參加工作后取得的學歷,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11.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為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必備條件,申報中級及以下職稱時,對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要求,申報高級職稱時,按各高級評審委員會要求執行。
12.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部分專業技術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23〕11號)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相關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符合相應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可視同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依據申報高一級職稱。
13.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崗位調整需要改系列(專業)申報評審與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同層級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應在現聘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條件的方可推薦申報。未按規定取得相應系列(專業)資格的,不得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除外。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職年限可累計計算,相關的業績成果可作為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依據。
14.事業單位“雙肩挑”人員申報職稱,應提供按照《關于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兼職審批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8〕71號)規定辦理的審批手續。
15.非企事業單位(含參公管理單位)的人員交流聘用到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在現工作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職稱條件的,可申報評審相應的職稱。
16.按照《關于轉發<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下放職稱服務管理權限和建立高層次人才高級職稱評審“直通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聊人社字〔2019〕113號)規定申報職稱的高層次人才,可不受國籍、戶口、原職稱資格、學歷資歷、繼續教育等限制,直接申報相應系列高級職稱。
17.鼓勵發展復合型人才。已取得一個系列(專業)職稱并聘用在相應崗位上的專業技術人員,經所在單位批準,可結合從事工作再申報評審或報考其他系列(專業)同級別的職稱,不受所在單位崗位限制。
18.經批準兼職或離崗創新創業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按照《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8部門關于貫徹落實人社部發〔2019〕137號文件進一步支持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28號)規定執行,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可以在兼職單位或所創辦企業申報職稱。開展“雙創”活動期間,繼續在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享有參加職稱評審等各方面權利。
19.基層專業技術人員按照《關于印發推進鄉村人才振興若干措施的通知》(魯人社發〔2018〕40號)和《關于改革完善基層職稱制度的通知》(聊人社字〔2020〕57號)等文件規定,享受直評等政策。
20.新型職業農民申報職稱,按照關于印發《山東省新型職業農民職稱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魯農法字〔2023〕38號)關于印發《山東省新型職業農民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的通知(魯農法字〔2023〕37號)等文件政策執行。
21.落實《省會經濟圈人力資源一體化發展戰略合作協議》,省會經濟圈區域內七市職稱主管部門核發(確認)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在區域內互認互通,不再辦理外地調入人員職稱確認手續。
22.“非公有制領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直通車”制度。“非公有制領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工程技術中級、副高級以及其他系列的中級職稱,無職稱或取得職稱年限不夠,從事本專業總年限和其他條件符合相應系列職稱評價標準要求,可直接申報相應系列的職稱。國有企業可參照執行。
23.基層職稱證書換發工作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6部門關于做好基層職稱證書換發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函〔2024〕59號)規定,通過“職稱申報評審系統-基層職稱證書換發”填報信息,實行全程網辦,與年度職稱申報評審同步進行,申報時間、申報程序、申報渠道、公示公布、證書發放等均與正常申報職稱人員相同。
三、申報和審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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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組建單位應及時在“服務平臺”發布申報評審通知,確定具體申報呈報時間和要求。
2.申報人對照通知要求,自行登錄“服務平臺”進行填報。職稱申報評審實行個人誠信承諾制。申報人對本人申報行為負責,承諾申報內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
3.涉及國家秘密的申報材料,一律采取線下填報,不得上傳“服務平臺”,申報人應按評委會明確的涉密材料填報辦法報送。對違規填報、上傳、流轉國家秘密的,一經發現,按照國家、省保密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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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位審核
用人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按規定公開專業技術崗位數、任職條件、推薦辦法、申報人述職、申報人的評審材料和被推薦申報人名單。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人員組成的推薦委員會(專家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規模較大的單位應相應增加人數),組織專人對申報人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核,重點審查申報人員在業績成果形成、評價、發表及科研誠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為。經審核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對擬推薦人員要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逐級推薦上報。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才按照屬地原則可以由所在地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人事代理機構推薦上報。自由職業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者所在社區、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機構履行審核、公示、上報等程序。
2.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評委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審核
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評委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評審條件;(2)不符合填寫規范;(3)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4)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5)有弄虛作假行為;(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四、評審組織要求
?。ㄒ唬┰u審委員會組建及調整
1.2024年度省級高級評委會新增新型職業農民正高級評委會,在工程技術(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藥品技術高級評委會增設技術轉化運營服務專業方向。
2.省廳下放我市中小學教師、衛生、農業、工程、經濟等5個系列副高級職稱評審權,基層高級職稱評審權,新型職業農民副高級職稱評審權;繼續授權我市組建中小學教師系列正高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系列正高級和副高級的評委會。
3.中小學教師、基層中小學教師、工程技術、基層工程技術中級和職業農民中、初級職稱評審權下放至各縣(市、區);繼續授權市教育和體育局組建中小學教師、基層中小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授權市農業農村局組建新型職業農民副高級評委會;授權市直各業務主管部門組建圖文文博、藝術、新聞、播音、廣播電視工程、美術、藥品技術、自然科學研究、律師、公共法律服務、農業技術、基層農業技術、中小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實驗技術、一級教練員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分別負責相應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工作。
?。ǘ┰u審委員會評審
1.各評委會組建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評審工作方案、遴選專家組建評委會。
2.評委會評審應當使用“服務平臺”的職稱申報評審系統,實現全程追溯可查。
3.評審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分類評價的原則,不唯學歷、不唯資歷、不唯論文、不唯獎項,科學公正評價專業技術人才的職業道德、創新能力、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
4.全市高、中級職稱實行異地異專家全封閉式方式進行評審,減少外界干擾,確保職稱評審工作公平公正,增強評審結果的公信力。
五、公示及發文發證
評審結束后,評委會組建單位應及時在“服務平臺”和組建單位官方網站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評審結果公示結束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評委會組建單位應按程序核準備案,及時行文公布。申報人可以登錄“服務平臺”下載打印職稱電子證書。
六、紀律要求
(一)嚴肅評審紀律。各部門(單位)要按照國家和我省、市職稱相關政策要求,加大政策落實力度,確保各項改革舉措盡快落地、發揮實效,不得放寬標準條件推薦申報,嚴肅認真做好本(部門)單位職稱工作。信訪、投訴問題主要由用人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呈報部門指導下調查核實,接受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得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保障職稱評審公平公正。對于職稱申報評審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人員,各(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其中,涉嫌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管理權限予以核查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ǘ┘訌姳O督檢查。各評委會和用人單位要建立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將職稱評審工作作為廉政風險防范的重要內容,主動邀請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監督檢查。評委會組建單位要與評審專家簽訂遵守評審紀律承諾書。有條件的評委會可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與監督,建立全程監督機制。對評審過程中發現或群眾舉報的違規違紀問題要及時認真進行核查,經查屬實的,要嚴格按規定予以處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所屬評委會辦事機構的檢查,指導其加強職稱評審工作的紀律教育,進一步規范評審工作程序,完善監督制約機制。
?。ㄈ娀熑巫肪俊S萌藛挝回撠煂彶樯陥蟛牧系暮戏ㄐ浴⒄鎸嵭?、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組織推薦;主管部門審查申報條件和申報程序等;呈報部門負責審核申報材料手續是否完備,內容是否齊全;評委會辦事機構負責指導本系列(專業)職稱申報和材料審核工作,做好評審前材料分類整理、準備工作和評委會評審組織服務工作;評委會具體負責標準條件、工作程序、評審質量;職稱管理部門負責對職稱評審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對職稱申報、推薦、評審等各環節要嚴格實行“誰審核,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對發現問題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評委會辦事機構對提交的申報材料,發現其審核不認真或者違反評審政策、違反評審程序的,可以采取通報的方式,指出相關單位工作失誤,提出整改意見。被通報單位拒不改正,影響評審材料按時申報或者評委會如期開評的,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職稱評審規定,嚴肅處理。各級評委會辦事機構不得擅自擴大、增加或減少受理及評審范圍;不得違反評審程序和規定,隨意降低評價標準。對評審結果投訴較多、爭議較大的評委會組建單位,由核準備案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調查評估,視情況予以暫?;蚴栈芈毞Q評審權,并按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七、專項行動
?。ㄒ唬└骺h(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持續面向民營企業、自由職業者、新型職業農民,開展職稱申報評審服務專項行動,重點做好職稱政策宣傳講解工作,編制發放職稱政策“明白紙”和職稱申報“流程圖”,開設職稱政策直播課堂、錄制微視頻等,線下線上結合,努力做到政策宣傳及時精準、通俗易懂,增強相關人才獲得感和滿意度,激發創新發展活力。
?。ǘ└骺h(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依托“服務平臺”,面向備案的評委會,開展規范評審組織專項行動,重點檢查是否及時將評審通知、結果公示、公布文件在“服務平臺”公開,是否按規定將評審方案、評審結果在“服務平臺”備案,是否全程使用“服務平臺”進行職稱評審,是否及時發放職稱電子證書,著力提升工作監管效率,進一步打造公開、規范、陽光的評審環境。
八、規范信息發布
在“服務平臺”具有信息發布權限的單位,要按照“誰制定誰發布,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審查發布的各類公告、通知、文件等,確保發布、轉載的信息不存在違規內容。要健全信息發布審核流程,嚴禁發布未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核的信息。要及時維護各欄目內容,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將職稱政策、評審通知、結果公示、公布文件等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及時在相應欄目發布。
職稱申報評審收費應嚴格按《關于改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638號)執行,不得以任何名義增加收費項目。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現行政策執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附件:
1.部分職稱評審相關政策文件和現行職稱評價標準名錄
2.2024年度聊城市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名單
3.2024年度聊城市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名單
4.2024年度聊城市直部門(單位)初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名單
5.職稱申報明白紙
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