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濟寧高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部,太白湖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
根據《山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魯人社規〔2021〕1號)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公告》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申報評審時間和范圍
(一)申報評審時間
2024年度我市組建的各高、中級評審委員會應提前制定評審計劃,并于12月底前完成申報、評審、公布、發證等工作。我市實行“以考代評”“考評結合”的職稱系列,應于8月底前完成考試的組織實施。
(二)申報范圍
1.凡在我市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確定了人員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均可按規定的標準條件申報評審相應的職稱。
2.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參加我市職稱申報評審須符合相應職稱系列(專業)的標準條件,可以不受原職稱資格限制。
3.中央、省屬駐濟單位和外市委托我市評審職稱的,須經有權限的部門開具委托函。有關程序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簡化中央駐魯單位高級職稱委托評審手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163號)規定執行。
4.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參加職稱申報評審。
5.列入“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誠信數據庫”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參加職稱申報評審。
二、申報評審條件和政策
1.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和《山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魯人社規〔2021〕1號),以及我省現行的職稱評價標準條件執行。相關政策文件和標準條件可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查詢。
2.按照《關于全面開展初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濟人社字〔2021〕56號),2024年我市初級職稱繼續實行考核認定,不再組織評審。
3.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以分別按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評審相應專業職稱。
4.改系列(專業)職稱申報,應當在現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一年以上,經單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報系列(專業)的職稱標準條件。申報的職稱應當與原取得的職稱同層級,申報的系列(專業)應當與現專業技術崗位相一致,當年度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改系列前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計計算,相關的業績成果可以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依據。
5.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同意,我市在審計專業高級職稱實行全市統籌“打包申報”。
6.繼續實行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中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制度,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按照《關于建立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中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制度的通知》(濟人社字〔2022〕63號)有關規定,直接申報中級職稱。
7.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可按照《關于落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職稱評審政策的通知》(濟人社字〔2022〕105號)有關規定執行。
8.符合工程、農業、體育、工藝美術、文物博物、藝術、實驗技術、技工院校教師等8個職稱系列標準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按照職稱與職業技能評價的職業(工種)對應關系,申報相應系列(專業)職稱評審。
9.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應在評審前組織面試答辯,答辯可采取個人述職和答題等方式進行,答辯內容為參評對象的工作情況、業績成果及參評論文代表作等情況,面試成績作為評審的重要參考。在副高級、中級職稱評審中逐步增加面試答辯環節。
10.對提交SCI(EI)論文、中文核心期刊論文、發明專利等申報材料的申報人員進行面試答辯,考量其提供的申報材料是否為本人學術技術水平的真實體現;對破格申報、改系列申報、復合型人才評審、“專精特新”舉薦申報等申報人員進行面試答辯,考量其是否具備相應系列(專業)學術技術水平。
11.按照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要求,經組織選派脫崗參加重大活動、重要任務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由黨委、政府相關部門認可或出具證明后,其年度內累計派駐天數超過3個月的或連續兩年內超過5個月的,可視同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經歷,選派期間專業工作量按照在崗工作水平的2倍統計,現職稱聘期內可以累計計算。
12.高級會計師繼續開展社會化評審,遵循“個人自主申報、業內公正評價、單位擇優使用、政府指導監督”的社會化職稱評價機制,評價結果僅作為會計人員學術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的主要標志,不與崗位和待遇掛鉤。
13.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相關規定,申報人員要完成規定繼續教育學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時,“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自動從“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服務平臺”提取近5年的繼續教育數據。“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服務平臺”與“濟寧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服務平臺”通過后臺數據共享的方式進行對接,專業技術人員只需在我市平臺進行培訓和學時申報等操作,學時記錄將自動推送到省平臺,個人無需另外操作。
14.對中、初級職稱實行國家統一考試的經濟、會計、統計、審計、衛生技術、船舶、翻譯、出版等8個職稱系列,全省統一“以考代評”的檔案、快遞工程、大數據工程、衛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網絡安全工程、飼料獸藥工程等8個職稱系列(專業),我市“以考代評”的建設工程、交通工程等2個職稱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即取得相應層級職稱,不再進行相應層級職稱評審或認定。對國家或省市實行高級職稱“考評結合”的會計、統計、審計、經濟、檔案、快遞工程、大數據工程、衛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建設工程、交通工程等11個系列(專業),專業技術人才需參加相關考試,成績合格并在有效期內方可申報評審高級職稱。
15.加強職稱誠信建設,對申報人員提交的學歷和論文、著作、專利、課題、獲獎等業績成果,通過網絡核驗等方式驗證其真實性,嚴厲打擊各類論文著作代寫代發、虛假刊發、不當署名等違紀違規行為。凡在職稱申報過程中存在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材料、存在學術不端行為或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納入“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誠信數據庫”,在規定期限內不準再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稱,已騙取了專業技術職稱的,由核準公布部門予以取消。
16.高層次人才、基層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東西協作援派人才、取得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人才、事業單位創新創業科研人員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相關政策規定執行。部分職稱評審相關政策見附件1。
三、申報和審核要求
(一)申報要求
1.各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應及時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和組建單位官方網站發布申報評審通知,按照評審計劃確定具體申報時間和要求。
2.申報人員登錄“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的“職稱申報評審系統”進行填報。職稱申報評審實行個人誠信承諾制。申報人對本人申報行為負責,承諾申報內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
3.涉及國家秘密的申報材料,一律采取線下填報,不得上傳平臺,申報人應按各評審委員會明確的涉密材料填報辦法報送。對違規填報、上傳、流轉國家秘密的,一經發現,按照國家、省保密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審核要求
1.單位審核
用人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對申報人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核,重點審查申報人員在業績成果形成、評價、發表及科研誠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為。經審核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對擬推薦人員要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逐級推薦上報。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才按照屬地原則可以由所在地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人事代理機構推薦上報。自由職業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者所在社區、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機構履行審核、公示、上報等程序。
2.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審核
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評審條件;(2)不符合填寫規范;(3)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4)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5)有弄虛作假行為;(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四、評審組織要求
(一)評審委員會組建及調整
1.2024年度我市高、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名單見附件2,因申報人數較少我市不再組建工藝美術、司法鑒定人、自然科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文學創作等系列(專業)中級評審委員會和廣播電視工程、安全工程、藥品技術(高級工程師資格)等系列(專業)副高級評審委員會,由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并聯系好委托評審事宜,經我局出具委托函后統一委托評審。我市已組建評審委員會的不得委托評審。
2.中小學教師中級職稱評審權下放至各縣(市、區);授權濟寧新材料產業園區、兗州工業園區、濟寧高新區工程機械產業鏈、山東榮信集團有限公司、新風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華勤橡膠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山東太陽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泰山玻璃纖維鄒城有限公司、曲阜天博汽車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開展工程技術系列中級職稱自主評審,專業目錄詳見附件3。
3.2024年度省級新增新型職業農民正高級評審委員會,在工程技術(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藥品技術高級評審委員會增設技術轉化運營服務專業方向。繼續開展工業互聯網、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物聯網和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碳纖維復合材料等特色專業職稱評審,我市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可以按照要求自主申報,評審結果全省通用。
(二)評審委員會評審
各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通過“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履行評審各環節工作。評審委員會應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分類評價的原則,科學公正評價專業技術人才的職業道德、創新能力、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不唯學歷、不唯資歷、不唯論文、不唯獎項,結合實際創新評審評價方式和辦法。
(三)公示和發文發證
評審結束后,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應及時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和組建單位官方網站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評審結果公示結束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按程序核準備案,及時行文公布。專業技術人才可以登錄“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下載打印職稱電子證書。
五、紀律要求
(一)嚴肅評審紀律。各縣(市、區)和市直部門(單位)要按照省、市職稱相關政策要求,加大政策落實力度,確保各項改革舉措盡快落地、發揮實效,不得放寬標準條件推薦申報,嚴肅認真做好本地區、本部門(單位)職稱工作。信訪、投訴問題主要由用人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呈報部門指導下調查核實,接受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得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保障職稱評審公平公正。對于職稱申報評審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人員,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其中,涉嫌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管理權限予以核查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二)加強監督檢查。各評審委員會和用人單位要建立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將職稱評審工作作為廉政風險防范的重要內容。主動邀請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監督檢查。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要與評審專家簽訂遵守評審紀律承諾書。有條件的評審委員會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與監督,建立全程監督機制。對評審過程中發現或群眾舉報的違規違紀問題要及時認真進行核查,經查屬實的,要嚴格按規定予以處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所屬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的檢查,指導其加強職稱評審工作紀律教育,進一步規范評審工作程序,強化監督制約機制。
(三)強化責任追究。用人單位負責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組織推薦;主管部門審查申報條件和申報程序等;呈報部門負責審核申報材料手續是否完備,內容是否齊全;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負責指導本系列(專業)職稱申報和材料審核工作,做好評審前材料分類整理、準備工作和評審委員會評審組織服務工作;評審委員會具體負責標準條件、工作程序、評審質量;職稱管理部門負責對職稱評審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對職稱申報、推薦、評審等各環節要嚴格實行“誰審核,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發現問題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對提交的申報材料,發現審核不認真或者違反評審政策、違反評審程序的,可以采取通報的方式,指出相關單位工作失誤,提出整改意見。被通報單位拒不改正,影響評審材料按時申報或者評審委員會如期開評的,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職稱評審規定,嚴肅處理。各級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不得擅自擴大、增加或減少受理及評審范圍,不得違反評審程序和規定,隨意降低評價標準。對不按規定程序組織評審或評審結果投訴較多、爭議較大的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由核準備案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進行調查評估,視情況予以暫停或收回職稱評審權,并按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六、專項行動
1.各縣(市、區)要持續面向民營企業、自由職業者、新型職業農民,開展職稱申報評審服務專項行動,重點做好職稱政策宣傳講解工作,編制發放職稱政策“明白紙”和職稱申報“流程圖”,開設職稱政策直播課堂、錄制微視頻等,線下線上結合,努力做到政策宣傳及時精準、通俗易懂,增加相關人才獲得感和滿意度,激發創新發展活力。
2.依托“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開展規范評審組織專項行動,重點檢查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各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是否及時公開評審通知、結果公示、公布文件,是否按規定備案評審方案、評審結果,是否全程使用平臺進行職稱評審,是否及時發放職稱電子證書,著力提升工作監管效率,進一步打造公開、規范、陽光的評審環境。
七、規范信息發布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按照“誰制定誰發布,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審查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上發布的各類公告、通知、文件等,確保發布、轉載的信息不存在違規內容。要健全信息發布審核流程,嚴禁發布未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核的信息。要及時維護系統平臺各欄目內容,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將職稱政策、評審通知、結果公示、公布文件等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及時在平臺相應欄目發布。
職稱申報評審收費應嚴格按《關于改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638號)執行,不得以任何名義增加收費項目。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現行政策執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附件:
1.部分職稱評審相關政策文件和現行職稱評價標準名錄
2.2024年度濟寧市高、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名單
3.自主評審企業目錄清單
4.職稱申報明白紙
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