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4年全市工程系列建設行業副高及以下職稱申報工作的通知
一、申報對象范圍
凡在我市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社會組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等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從事建設科研、勘察、設計、施工及技術管理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申報工程系列建設行業相應層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二、本次職稱申報受理級別及專業設置
級別:高級工程師(即副高)、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
專業:城鄉規劃、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巖土工程、建筑學、結構工程、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建筑電氣與智能化、風景園林、建筑裝飾、建筑施工、道路橋隧、設備安裝、燃氣工程、熱力工程、建筑機械、工程檢測、建筑材料、建設環境、工程概預算、城市管理、建設安全、建設消防、建設管理等25個專業。
三、評審標準條件
2024年工程系列建設行業職稱評審工作,嚴格執行《關于印發〈遼寧省工程系列建設行業職稱評審標準條件〉的通知》(遼人社職〔2022〕56號)及國家、省有關職稱政策規定。其中,國家發明專利、國家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等專利業績成果必須與所申報職稱的專業密切相關且在專業實際工程中進行轉化推廣應用,切實解決實際工程中難題,取得一定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否則,所提供的輔助性專利業績成果視為無效。
四、評審工作安排
(一)報卷時間
8月16日開始受理報卷,9月13日受理結束(僅在工作日時間受理,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8月16日--8月23日受理助理工程師及技術員報卷。
8月26日--9月4日受理工程師報卷。
9月5日--9月13日受理高級工程師(即副高)報卷。
請申報人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報卷。
(二)報卷地點
本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峪明路336號)9樓902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聯系人:申琬瑤聯系電話:44521055。
五、工作要求
(一)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分為主卷和副卷兩部分,具體要求:
1.主卷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
(1)《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報評推薦表》(一式兩份,裝訂一份,不裝訂一份)。破格申報人員另須填報《遼寧省破格評定人員審核表》(一式兩份,裝訂一份,不裝訂一份)。
(2)相關資歷材料。包括身份證、職稱證書、學歷學位證書、繼續教育證書等的復印件以及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個人學歷學位信息審核情況材料(由申報人所在單位通過學信網查驗、打印查詢結果,由相關責任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學信網無法準確查詢的,由申報人所在單位提供其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個人學歷學位信息審核情況材料,由相關責任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由職業者按照申報程序,由其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直部門(單位)出具個人審查情況的材料,由相關責任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3)業績成果材料。包括取得現級別專業技術資格后所獲得的業務獎勵證書、科研成果證書、獲獎項目業績原始材料、所完成工程項目原始材料等復印件。證書上未標注申報人姓名的集體獎勵證書,須提供能夠證明申報人參與項目的原始材料,申報人姓名處應作明顯標記。申報人應選擇3-5個規模較大、級別較高、最能代表個人水平的項目進行填報。組卷時要按《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第三項“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填報項目的順序進行裝訂。工程圖紙等較厚、較大材料,選擇主要部分縮印裝訂入卷。
(4)主要論文著作。包括論文、著作、譯著、教材、技術標準或技術報告等復印件(含論文檢索查詢信息),復印件應包括刊物的封面、刊號、目錄和本人論文內容以及論文信息檢索證明(該證明需相關責任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5)其他材料。包括《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2021至2023年,每年1份)、國家機關分流人員人事和工資調轉手續、其他有關材料復印件等。
主卷裝訂材料為A4規格,350頁以內。申報人員要認真選擇主卷裝訂材料,確保體現業績成果的有價值材料全部裝訂入卷。凡未裝入主卷的材料,視為無效。
2.主卷材料袋內需裝入以下材料
(1)《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A4規格,一式三份,貼照片,申報人身份證號碼寫在首頁右上方;封面上的單位名稱須與加蓋單位公章一致,大型企事業單位要細化到二級單位名稱;申報專業名稱應與25個評審專業名稱一致;
(2)《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報評推薦表》;
(3)《遼寧省破格評定人員審核表》。
(4)《申報工程系列建設行業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人員報卷匯總表》(見附件2,一式一份),務必填寫申報人聯系電話。
(5)申報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張(背面標注工作單位及姓名),報卷時單獨給受理人員(制作職稱證書用)。
3.副卷材料
申報人所在企業給予其本人繳納的社保證明、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繼續教育證書、獲獎證書、論文、著作、工作業績等原始材料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等原件均裝入副卷材料袋內。同時還要提供副卷袋內材料清單,并在A4紙打印的清單右下角簽署本人姓名,將副卷材料清單粘貼在副卷袋上(申報助理工程師及技術員人員無需副卷,所有申報材料放到主卷袋中)。
六、其他事項
(一)有效業績成果。申報人所提供的論文、工作業績和科研成果等,須在取得現級別專業技術資格后,獲得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有關材料。申報人員提交業績成果證書(含專利、實用新型證書等)時,應同時提交該成果相應的評價證明材料(驗收報告、鑒定證書等)和獲獎文件原件。集體獎勵項目須提供個人參與項目的原始材料及相關證明。論文、著作、成果、獎勵等業績成果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13日;資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二)實行論文檢索制度。申報人要通過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進行論文期刊信息查詢并打印查詢頁,通過“清華同方中國知網”、“萬方數據資源系統”、“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進行本人論文信息檢索。
(三)實行個人和單位雙重承諾制。申報人填寫《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須在表中“備注”欄內填寫如下承諾并簽字:“本人承諾:所提供的信息和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并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罰。”申報人所在單位須在個人承諾內容下填寫“承諾推薦的申報人員所有材料真實有效。”由審核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對提供偽造虛假學歷、資歷、論文、著作、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的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申報人當年及以后兩年的評審資格,記入誠信檔案并視情節追究所在單位和相關人員責任。
(四)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留存。申報人應準確填報《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下載請查詢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http://rst.ln.gov.cn/rst/xz),分別由本人、單位(存入本人人事檔案)和評委會辦事機構留存。
(五)相關表格、材料可在“本溪市建設工程職稱評審咨詢群”(QQ群414294396“群文件”)下載。
本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