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紹市人社發〔2024]19號
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4)33號)精神,為做好2024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年度評審計劃
根據全省2024年度高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和紹興市職稱評審工作實際,在征求評委會辦公室意見的基礎上,結合社會化評價(企業自主評價)申報情況,我局研究制定了《紹興市2024年度中、高級職稱評審工作計劃》(詳見附件),請相關評委會辦公室按照評審計劃,及時制定、發布評審工作通知,認真組織開展2024年度職稱評審和推薦工作,所有評委會(含自主評聘委員會)需在年底前完成評審工作。
二、持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
根據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深入推進職稱制度改革服務民營經濟創新發展的通知》(紹市人社發[2021]11號)《關于貫徹<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辦法>的通知》(紹市人社發〔2023]3號)等文件要求,繼續支持民營經濟領域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和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工作。各評委會辦公室要持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以“破四唯”和“立新標”為突破口,以激發專業技術人才創新活力為目標,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進一步完善各系列、各專業的職稱評價標準,建立體現職業道德、專業能力、技術水平、學術影響力、創新成效、決策咨詢、人才培養、公共服務等多維度的評價體系,合理設置論文和科研成果要求,推廣代表性成果制度。為方便高技能人才申報,今年設置了“紹興市高技能人才參評工程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開展中、初級工程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三、規范管理評審專家庫
對照《浙江省職稱評審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浙人社發[2020]47號)有關規定,專家庫任期已滿或新組建的評委會需在評審計劃實施前完成專家遴選工作,并將專家庫遴選或調整情況報屬地人力社保局備案同意。評審會議抽取評委時,應進行隨機抽取,如有特殊情況,報屬地人社部門同意后,可個別應急抽取,應急抽取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評委人數的30%。加強評審會議過程管理,對違反評審紀律、泄露評審信息的專家進行嚴肅處理,并通報有關單位。
四、嚴格落實事業單位評聘結合
各區、縣(市)人力社保部門要加強內部溝通協作,事業單位管理部門要嚴把崗位核準關,對核崗批準申報職稱晉升的人員,要及時做好評后聘用管理,并在“浙江省事業單位人事工資管理服務系統”上更新聘用情況。出現申報對象評審通過后一年內未聘的事業單位,原則上暫停下一年度職稱申報。
五、扎實規范做好評審工作
嚴格執行評審程序,對照評價標準,認真開展資格審查、評委會專家抽取等工作,特別是在職稱平臺上進行評前評后公示,確保流程完整性。各評委會辦公室規范發布評審計劃,明確申報受理范圍,屬社會化評價(含企業自主評價)評委會受理范圍的,原則上由相應社會化評價(含企業自主評價)評委會受理。評審計劃發布后,個人申報截止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允許調整。對上年度參評未通過人員,要嚴格審查申報對象新增業績。
五、加強職稱評審信息化建設
各評審委員會(含自主評聘委員會)統一在“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網址:https://zcps.rlsbt.zj.gov.cn)上進行職稱申報與評審(包括職稱初定、調人京黑事一議等),系統采用浙里辦掃碼實名驗證登錄,申報對象嚴禁上傳涉密材料。
六、強化日常指導監督管理
全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職稱評審工作的監督檢查,依托“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加強評聘信息歸集、共享和跟蹤預警;建立職稱誠信檔案管理機制,對評前、評后、日常工作中出現的投訴舉報及調查處理情況,應及時登記匯總。繼續開展隨機抽查和年度復審工作。
七、繼續執行大中專畢業生職稱初定政策
全市民營工業企業(建筑、水利、交通、商貿服務等非工業企業除外)中專業不對口的大中專畢業生,可通過“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增加1年”的方式進行初定。初定職稱后取得更高學歷或學位的,可按新學歷或學位再次初定。按照取得的學歷(學位)低定職稱的,可按所學學歷或學位規定的要求重新確定。中初級職稱實行全國和省統一考試的專業不進行職稱評審和初定。
附件:
1.紹興市2024年度中、高級職稱評審工作計劃
2.紹興市2024年度已下放區、縣(市)中級職稱評審工作計劃
3.紹興市2024年度中級職稱社會化評價工作計劃
4.紹興市2024年度民營企業中初級職稱自主評價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