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不得申報。
2.除按有關文件規定延遲退休人員以外,已退休人員和達到退休年齡人員不得申報。
3.受到刑事處罰、政務處分、黨紀處分、行政處分等,刑期或處分期(含影響期)未滿的不得申報。因涉嫌違紀違法,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留置或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期間的不得申報。
4.記入全省職稱失信黑名單,且仍在記錄期限的不得申報。
1.在助理工程師任期內,業務能力應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任意2條:
(1)參與省級重點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并完成所承擔部門的工作任務;
(2)主持完成市(廳)級工程項目或主持完成2項以上市(廳)級項目子項目的實施,其中一項獲市(廳)級獎勵;
(3)組織實施規劃、咨詢、生產、設計施工等項目,得到主管部門認可或批準實施,或驗收合格;
(4)撰寫的技術總結、技術文件、學術報告、技術規范規程、規劃方案等具有一定的學術、政策水平,被有關部門采納實施。
2.在助理工程師任期內,專業技術成果必須具備(1)至(3)條中的任意1條和(4)至(6)條中的任意1條:
(1)省(部)級以上科技獎或市(廳)級科技獎二等獎以上的主要參加者;
(2)市(廳)級三等以上科技獎的主要完成人(等級內額定人員);
(3)技術成果被市(廳)列為推廣或實施項目;
(4)主持完成縣(市)級以上工程規劃、咨詢、設計、評估項目3項以上,并經相關部門認可或實施,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者;
(5)在主持或主要參加中、小型項目中,能積極推進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在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取得顯著成績者;
(6)在工程項目中任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3項以上小型工程或相當規模的施工項目;或負責組織施工的工程2項以上,通過市(廳)以上業務主管部門驗收達到良好標準。